永安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6-01-14 15:08 来源: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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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围绕落实《中共永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坚持思想政治引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化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农业农村局法治讲座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学习宪法、乡村振兴、公平竞争审查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开展学法活动10场,组织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参加集中学法、以案学法、能力提升培训、执法大练兵等形式学法400多人次。常态化组织干部参加执法考试,持有执法证人员增加至82人,持证率达到87%,有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充分满足农业行政执法人员需求。

  2.加强工作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农业农村局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推动农业农村部门行政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多次召开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研究部署农业农村项目、粮食生产等重点工作,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二)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梳理调整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收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权22项,完成与乡镇(街道)重新赋权确认书签订,明确承接事项、职责边界。调整形成《永安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2025年版)》,新调整的权责事项共260项,其中:行政许可20项,行政处罚189项,行政强制13项,行政监督检查26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落实《福建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编制《永安市农业农村局涉企检查事项清单》,规范涉企检查,依法优化行政管理职能,实现“清单之外无执法”“清单之外无检查”的清单化管理目标。

  2.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和执法人员资格清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全面公示我局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信息。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开展案件审核,2025年共审核案件8件,做到应审尽审,未出现审核不通过情况。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人员人手配备一台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手持式终端、录音笔等执法设备,做到执法全过程有记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理顺行刑衔接工作流程。实行包容审慎执法,对7起案件实施从轻处罚决定。

  3.开展重点民生领域执法。推进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加强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产品的监管执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助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全面运用“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开展执法活动,开展行政检查131家次,办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13件。

  4.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治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59个、部门职能问题并解决79个,健全完善制度17项。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双随机”“综合查一次”、“片区联合执法”“扫码入企检查”等监管机制,实施行政检查,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推进农业执法提质增效。

  5.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要求,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核,行政政策措施和项目合同起草审核、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作用。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工作方式,审查清理规范性文件。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35件,办结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加2起案件应诉3次、应诉率100%。

  (三)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大局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成涉及农业农村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5件,开展阶段性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的自查自纠。推进政务服务效能建设,全局71个政务服务事项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和市行政服务中心,进一步规范行政事项办理、简化程序,缩短时限,简单事项实行即来即办和周末无休日办理,行政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及时办理信访及12345平台诉求件91件,未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的重大事件,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在永安市人民政府公开“农业补贴”“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信息171条,在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公示行政检查信息131条,行政处罚信息13条。构建更优法治环境,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统一市场形成和公平竞争。

  (四)加强农业农村领域普法宣传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制发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普法责任落实到21个责任科室(单位),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农民丰收节”“放心农资下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各类普法活动13场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5000多份,服务群众超1000人次,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30个。切实提升农村群众法治素养,营造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对农业农村社会发展的促进和保障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一是政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放管服”改革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存在短板。准确把握公平竞争审查有难度,在制定农业生产活动相关政策措施时,对农户生产活动与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差异性有待进一步细化。

  (二)法治宣传力度和广度还不够丰富。普法形式较单一,法治宣传更多停留在发放普法宣传材料、开展农村集市普法。

  (三)专业化法治人才紧缺。未配备法制审核人员。综合执法力量较为薄弱。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下设5个中队,在岗人员仅9名,2个中队为单人中队,大队长未配备。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农业农村法律法规,推动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工作以农民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促规范。持续推广应用“闽执法”平台,促进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配备法制审核人,增强执法程序。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推进农业农村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发挥法律顾问更大作用。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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