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市委部署,十四届永安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三明市委县级交叉巡察十一组、永安市委3个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市桃源洞-鳞隐石林景区管委会、工信局、财政局、文旅局、文联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反馈会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傅天宝在听取十四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对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本轮巡察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围绕“四个聚焦”开展政治体检,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有力,改革攻坚韧劲不足,推动政策落地、产业发展成效不够理想,落实意识形态、统战、法治等工作要求有差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还需持续发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监管还有薄弱环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仍需持续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有待提质增效;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有差距,深化巩固整改成果不够有力。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部署和省委、三明市委及我市市委要求,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严肃对待巡察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推动问题解决的具体措施,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强化组织领导,被巡察党组织书记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晰整改责任体系和责任链条,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要敢于较真碰硬、攻坚克难,坚决克服“过关”心态,防止“新官不理旧账”,防止选择性整改,防止敷衍应付、上推下卸、边改边犯;要综合用好巡察成果,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既落实“当下改”的治标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治本机制,不断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
反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要统筹发挥在整改中的职能作用,运用“知、督、促”工作机制,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和经常性督促检查,推动“地毯式”整改落实,对虚假整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用好巡察监督成果,对巡察移交的工作建议和通报的共性问题,认真研究分析,深化系统治理,促进标本兼治,推动提升整改实效。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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