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编号: 2024057
坐落于永安市含笑大道1570号19幢1单元502室,房屋建筑面积55.7平方米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编号:永房权证字第20146200号、永国用(2015)第002000号)所有权人为潘应随、吴彩云,潘应随于2015年7月8日死亡。继承人吴彩云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我机构依法受理了该登记申请,并已通过审核,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燕西南翔路2199号)
联系人:小连
联系方式:0598-3618026
特此公告。
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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