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015号

日期:2024-09-25 11:44 来源: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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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座落 

备注 

1 

永国用(2009)第20942号 

李华齐、李文龙 

国有土地使用证 

永安市火电厂甲区15幢106室(现门牌:永安市坂尾村718号15幢3单元102室) 

 

  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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