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2024009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 2024 年12 月10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永安市燕西南翔路2199号(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598-361813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刘长水 |
土地/房屋 |
永安市贡川镇水东路 115号 |
|
土地独用面积103.43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357.02平方米 |
农村 宅基地 |
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 贡川镇攀龙村农民集体所有 |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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