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018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永国用(2013)第10711号 |
陈桂绵、罗春安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永安市香樟大道1号1幢2-16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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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永房权证字第20126617号 |
陈桂绵、罗春安 |
房屋所有权证 |
永安市香樟大道1号1幢2-16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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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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