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2024037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以下村民为本村村民,除此次申请的宅基地外无其他宅基地。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 2024 年 12 月 28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永安市燕西南翔路2199号(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598-361813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姜庆接 |
土地/房屋 |
永安市贡川镇张荆村30号 |
土地独用面积:130.31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186.54平方米 |
农村 宅基地 |
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 贡川镇张荆村农民集体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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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姜忠燚 |
土地/房屋 |
永安市贡川镇张荆村01号 |
土地独用面积:199.68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227.31平方米 |
农村 宅基地 |
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 贡川镇张荆村农民集体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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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姜春发 |
土地/房屋 |
永安市贡川镇张荆村50号 |
土地独用面积:50.62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50.62平方米 |
农村 宅基地 |
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 贡川镇张荆村农民集体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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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姜隆桔 |
土地/房屋 |
永安市贡川镇张荆村36号 |
土地独用面积:133.06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144.96平方米 |
农村 宅基地 |
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 贡川镇张荆村农民集体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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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姜代焱 |
土地/房屋 |
永安市贡川镇张荆村14-2号 |
土地独用面积:98.75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
农村 宅基地 |
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 贡川镇张荆村农民集体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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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姜代存 |
土地/房屋 |
永安市贡川镇张荆村14-1号 |
土地独用面积:105.3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254.4平方米 |
农村 宅基地 |
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 贡川镇张荆村农民集体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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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姜地熙 |
土地/房屋 |
永安市贡川镇张荆村17-1号 |
土地独用面积:64.29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122.68平方米 |
农村 宅基地 |
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 贡川镇张荆村农民集体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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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姜地材 |
土地/房屋 |
永安市贡川镇张荆村8-2号 |
土地独用面积:38.7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30.3平方米 |
农村 宅基地 |
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 贡川镇张荆村农民集体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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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姜地材 |
土地/房屋 |
永安市贡川镇张荆村8-2号 |
土地独用面积:26.23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42.06平方米 |
农村 宅基地 |
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 贡川镇张荆村农民集体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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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姜代顺 |
土地/房屋 |
永安市贡川镇张荆村45号 |
土地独用面积:152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124.44平方米 |
农村 宅基地 |
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 贡川镇张荆村农民集体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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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姜光梅 |
土地/房屋 |
永安市贡川镇张荆村37号 |
土地独用面积:159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117.23平方米 |
农村 宅基地 |
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 贡川镇张荆村农民集体所有 |
公告单位: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12 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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