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202501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三明市永安市燕西街道南翔路2199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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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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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砂镇曹田村民委员会 |
土地所有权 |
永安市安砂镇曹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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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平方米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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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598-3818191
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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