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06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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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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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房权证字第20145986号、永国用2014第006649号 |
赖双玲 |
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
永安市东坡路53号9幢110室 |
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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