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08号

日期:2025-12-05 16:06 来源: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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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林权证号

权利人

宗地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永政林证字(2013)第00114号

徐正传、

陈龙文

00022-1

福建省永安市燕南街道洛溪村00022-1

 

2

永政林证字(2013)第00114号

徐正传、

陈龙文

00022-2

福建省永安市燕南街道洛溪村00022-2

 

3

永政林证字(2013)第00114号

徐正传、

陈龙文

00022-3

福建省永安市燕南街道洛溪村00022-3

 

4

永政林证字(2013)第00115号

徐正传、

陈龙文

00022-5

福建省永安市燕南街道洛溪村00022-5

 

   公告单位: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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