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安市2021年度第四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永安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永安市2021年度第四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含1个片区),并征求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公众、有关部门、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位置:贡川镇攀龙村、新发冲村(02片区)
二、总用地面积:18.9440公顷
三、用地范围:详见开发范围图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2022年3月16日-3月24日(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五、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小郭,0598-3828725
附件:
1.《永安市2021年度第四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02片区)》及用地示意图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日
永安市2021年度第四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02片区)
一、基本情况
本成片开发方案位于贡川镇攀龙村、新发冲村,周边交通便利,用地总规模为18.9440公顷。
二、成片开发的公共利益属性
本成片开发方案对推进高质量城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吸收当地剩余劳动力,降低城镇就业压力;有利于改善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优化区域环境,提升区域形象。
三、成片开发区域合理性
本成片开发方案中所有项目均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
四、选址适宜性
项目选址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未占用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
五、开发利用计划可行性
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有保障;项目开发期限为3年内完成土地征收,拟分三期开发;采取的节约集约用地措施可行。
六、成片开发的公益性设施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满足不低于40%要求。
七、落实被征地群众安置补偿、维护群众利益的计划措施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和本市制定的《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告》(永政通告〔2017〕4号)文件的具体标准执行。
永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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