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整治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的公告(三十七)

日期:2024-11-22 14:43 来源: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 | | |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和基层组织建设,根据省、三明市工作部署安排,开展2024年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审计对象、范围、重点和方式

  (一)审计对象。现任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及行使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的村“两委”成员。各乡镇、街道应于2025年前完成全市228个行政村的审计任务,2023年已完成31个重点村审计,2024年应完成审计村103个(已完成驻村干部离任经济审计19个村)。

  (二)审计范围。2021年换届以来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即2021-2023年度),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会计年度开展审计。

  (三)审计重点。一是乡村振兴资金的使用情况;二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建设管理情况;三是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情况;四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行为;五是村干部误工登记管理情况;六是现金管理使用情况;七是其他财务支出程序不规范现象。

  (四)审计方式。各乡镇、街道可以采取自审、交叉审计、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开展审计,力争覆盖面达到60%的行政村(含已审村)。

  二、时间安排

  2024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审计工作并上报审计工作情况。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