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永安市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执行情况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规〔2023〕24号)有关规定,现将永安市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告。
一、资金安排及项目完成情况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综〔2023〕7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综〔2024〕3号)下达我市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一般项目9个,共计获得补助1482万。 2024年度,9个项目均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00%,目前已完工待验收项目4个。
二、项目执行及绩效目标情况
该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纪律和规范要求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执行事前预算、事中监督、事后决算的管理程序,确保资金的使用规定。2024年度中央资金投入目标值1482万元,下达项目单位使用1482万元 。从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上看:(1)数量指标。截至2025年3月,完成新建、改扩建面积26475.32平方米;步道长度10.135公里米;直接受益人数75400人。(2)质量指标。建设工程质量合规率达100%。(3)时效指标。严格按《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2〕43号)拨付资金,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上看:(1)经济指标。项目的建设有效带动社会资本的投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2)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后,对项目区域周边居民的居住环境有较大改善,更好地实现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满足感。(3)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实施后可持续提升社会公益效益,增加周边居民生活质量,大大提高了乡镇街道人居环境。
永安市财政局
2025年3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