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永自然拍工告字(2026)1号

日期:2026-03-13 11:32 来源: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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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永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大湖镇金银湖工业集中区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  号

土地

位置

土地出让面积(M2)

规划设计条件

拍卖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拍卖

时间

拍卖

地点

用地性质

容积率

绿地绿

建筑系数

永自然拍工[2026]1号

大湖镇金银湖工业集中区

26209

工矿用地—工业用地

≥1.1且≤3.0

/

≥40%

538.2

107

2026年4月9日上午9:30时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述地块规划设计要求详见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永自然资规工〔2025〕条字07号)。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三、拍卖出让起始价、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以人民币538.2万元为拍卖起始价推向社会公开出让(不设底价),增价幅度分别为等于或大于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竞买申请人可于2026年3月14日至2026年4月7日到永安市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大院新楼四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26年3月14日至2026年4月7日到我局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7日15:30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币种为人民币。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4月8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出让的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会定于2026年4月9日上午9:30时在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天下永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举办。

  2.土地出让金分两期缴纳:第一期在土地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交清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原已缴交的保证金);第二期:在土地拍卖成交之日起一年内交清土地出让价款余款。

  3.土地出让契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有关规定缴纳。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永安市燕江南路496号(林业要素市场对面)

  联系电话:0598-3807915

  联系人:上官先生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永安支行

  户名全称: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账  号:182010100100049127

 

  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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