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告(永烟专证公告〔2024〕10号)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现将我局依申请办理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决定及依职权办理许可证的处理情况予以公告,烟草专卖许可证无法收回的,一经公告即视为收回。请公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04月19日前以电话、信函或来人等的方式反映。
特此公告。
附件:1.永安市烟草专卖局依申请办理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决定公告表
2.永安市烟草专卖局依职权办理许可证的处理情况公告表
受理部门:永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烟草专卖局行政许可分中心
受理地址:永安市燕江南路346号
监督电话:0598/3739067
永安市烟草专卖局
2024年03月19日
附件1:
永安市烟草专卖局依申请办理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决定公告表
制表单位(盖章):永安市烟草专卖局 公告文号:永烟专证公告〔2024〕10号
序号 |
申请 事项 |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经营场所(地址) |
许可 范围 |
许可决定 |
编号 |
依据 |
决定日期 |
1 |
变更 |
马发珠 |
永安市大湖镇李坊村230号 |
卷烟本店零售、 雪茄烟本店零售 |
准予许可 |
永烟专变〔2024〕许第8号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
2024/3/18 |
2 |
新办 |
林珊 |
永安市江滨路18号 |
卷烟本店零售、 雪茄烟本店零售 |
不予许可 |
永烟专新〔2024〕不许第47号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永安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第六条; |
2024/3/13 |
3 |
新办 |
黄性琦 |
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牺和路501号6幢-1层负110号 |
卷烟本店零售、 雪茄烟本店零售 |
不予许可 |
永烟专新〔2024〕不许第48号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永安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第六条; |
2024/3/13 |
4 |
新办 |
黄震雄 |
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中山路689号5幢108号 |
卷烟本店零售、 雪茄烟本店零售 |
不予许可 |
永烟专新〔2024〕不许第50号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永安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第六条; |
2024/3/13 |
5 |
新办 |
钟宏振 |
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2幢1-223室 |
卷烟本店零售、 雪茄烟本店零售 |
终止办理 |
永烟专新〔2024〕第49号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 |
2024/3/12 |
6 |
延续 |
邱家榴 |
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五洲小区420号店 |
卷烟本店零售、 雪茄烟本店零售 |
准予许可 |
永烟专延〔2024〕许第27号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五条; |
2024/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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