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烟草专卖局关于逾期未申请办理停业手续的公告(永烟专停证公告〔2024〕1号)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信部第37号令)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经我局审查,康春兰1名持证人停止经营6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或恢复经营,现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我局将依职权收回持证人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永安市烟草专卖局逾期未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业务停业手续相关情况公告表
受理部门:永安市政务服务中心
受理地址:永安市南翔路2199号
监督电话:0598/3739067
永安市烟草专卖局
2024年09月09日
附件:
永安市烟草专卖局逾期未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业务停业手续相关情况公告表
制表单位(盖章):永安市烟草专卖局 公告文号:永烟专停证公告〔2024〕1号
序号 |
企业(字号) 名称 |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经营场所(地址) |
许可证情况 |
申请停业期限 |
停止经营业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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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
有效期限 |
期限 |
起始时期 |
最后一次订货时期 |
到期时期 |
剩余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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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安市大湖镇康春兰食杂店 |
康春兰 |
永安市大湖镇李坊村142号 |
350481103689 |
2026年12月11日 |
1 |
2023年03月07日 |
|
2024年09月06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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