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2024年一季度工贸经济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政策问答

日期:2024-10-10 14:55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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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如何支持企业入规纳统,工业企业的申报条件是什么?具体奖励措施是什么?

  答: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促进2024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规〔2024〕1号)、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一季度扩消费稳外贸稳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商务〔2024〕3号)等文件要求,对纳入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小升规”培育库的2024年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我市在省级奖励5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每家5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对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省级奖励10万元、三明市级财政10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每家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符合一季度增产增效奖励条件的可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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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如何支持企业入规纳统,工业企业的申报条件是什么?具体奖励措施是什么?

  答: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促进2024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规〔2024〕1号)、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一季度扩消费稳外贸稳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商务〔2024〕3号)等文件要求,对纳入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小升规”培育库的2024年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我市在省级奖励5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每家5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对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省级奖励10万元、三明市级财政10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每家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符合一季度增产增效奖励条件的可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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