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政策问答

日期:2024-11-08 17:58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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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2024年10月29日,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安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实施方案(试行)》(永政办规〔2024〕7号),解读如下:

  一、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哪些组织?

  答: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集体、农户、农民合作组织、涉农企业等。

  二、本实施方案将要实现的目标?

  答:探索农村产权规范化流转交易机制,促进交易公开、公平、公正,防范交易风险,确保市场规范运行,做到“应进必进、阳光交易”,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有机融合,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施主体?

  构建市乡村联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成立永安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营进行指导和监管;成立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永安分中心,加挂永安市林竹产品交易服务中心牌子,负责本辖区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发布、组织交易、交易(合同)鉴证、交易结算等业务,对乡镇服务站和村级服务室进行业务培训与指导;各乡镇(街道)成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有条件的村可设立村级服务室。

  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范围?

  包含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涉农知识产权、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创新类品种等10种交易品类。鼓励支持一定标的额以上的农村产权交易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公开公平交易。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郑  琪  0598-3853645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郑晓峰  0598-381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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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2024年10月29日,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安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实施方案(试行)》(永政办规〔2024〕7号),解读如下:

  一、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哪些组织?

  答: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集体、农户、农民合作组织、涉农企业等。

  二、本实施方案将要实现的目标?

  答:探索农村产权规范化流转交易机制,促进交易公开、公平、公正,防范交易风险,确保市场规范运行,做到“应进必进、阳光交易”,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有机融合,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施主体?

  构建市乡村联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成立永安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营进行指导和监管;成立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永安分中心,加挂永安市林竹产品交易服务中心牌子,负责本辖区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发布、组织交易、交易(合同)鉴证、交易结算等业务,对乡镇服务站和村级服务室进行业务培训与指导;各乡镇(街道)成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有条件的村可设立村级服务室。

  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范围?

  包含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涉农知识产权、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创新类品种等10种交易品类。鼓励支持一定标的额以上的农村产权交易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公开公平交易。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郑  琪  0598-3853645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郑晓峰  0598-381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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