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公安局《关于巴溪湾小学门口路段(马夷口路至龙山路)小型汽车高峰期限制通行的通告》政策解读

日期:2025-04-23 10:09 来源:永安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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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安市公安局于2025年4月23日印发《关于巴溪湾小学门口路段(马夷口路至龙山路)小型汽车高峰期限制通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便于理解和执行,永安市公安局作为《通告》起草部门,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意义

  为改善巴溪湾小学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有效缓解校园周边拥堵问题,提高学生上放学期间的安全性,特制定本限行通告。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二)《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24〕193号)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通告》共四条,主要内容有车辆限行的时间、车辆绕行路线、学生步行路线、车辆停放及禁停区域等。

  四、范围期限

  《通告》自2025年4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五、注意事项

  关于此《通告》,是高峰时段单向限行,即从巴溪湾小学路口到马夷口路口靠近校门这侧设置限行,另一侧可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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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安市公安局于2025年4月23日印发《关于巴溪湾小学门口路段(马夷口路至龙山路)小型汽车高峰期限制通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便于理解和执行,永安市公安局作为《通告》起草部门,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意义

  为改善巴溪湾小学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有效缓解校园周边拥堵问题,提高学生上放学期间的安全性,特制定本限行通告。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二)《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24〕193号)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通告》共四条,主要内容有车辆限行的时间、车辆绕行路线、学生步行路线、车辆停放及禁停区域等。

  四、范围期限

  《通告》自2025年4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五、注意事项

  关于此《通告》,是高峰时段单向限行,即从巴溪湾小学路口到马夷口路口靠近校门这侧设置限行,另一侧可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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