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民政局关于《永安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5-04-30 17:16 来源:永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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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目的

  《办法》是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模式,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提高群众对节地生态安葬的知晓率和认同感,引导我市群众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 

  二、制定依据 

  市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民事〔2018〕1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草拟《办法》。 

  三、工作进展 

  本《办法》由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草拟,2025年4月16日至4月25日期间,向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等15个相关部门、永安市交发集团、永安市陵园管理所、福建惠安县富士石材有限公司等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2条,采纳2条,我局根据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办法》。 

  四、主要内容 

  《办法》对生态安葬奖补对象范围、葬式标准、奖补标准、申请程序及资料清单以及其他要求做了详细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1.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的对象范围:具有本市户籍,去世后实行火葬,并在本地的服务单位进行节地生态安葬的逝者近亲属或生前意愿的受托人。 

  2.节地生态安葬的葬式标准:明确了骨灰深埋、树葬、草坪葬、花坛葬、壁葬等节地生态葬式的具体执行标准。骨灰深埋即骨灰不装盒或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深埋且不硬化、不留坟头、不立碑,在服务单位指定区域将骨灰不装盒(采用可降解材料打包)或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深埋(1.2m以上),将开挖后的墓穴自然回填、不做硬化,回填后不留坟头、不立碑,恢复自然原貌,服务单位能根据可持续发展原则合理重复使用该区域。树葬即在服务单位内的树葬区域进行骨灰安葬。采用可降解容器,将骨灰埋入地下深度为≥0.5m,在地面种植树木,不硬化、不留坟头,可设置长宽不超过30cm×40cm的卧碑。草坪葬即在服务单位内的草坪葬区进行骨灰安葬。将骨灰安葬于草坪之下,埋葬深度≥0.5米,每个墓穴占地面积≤0.5㎡,地表草坪保持完整美观,可设置长宽不超过30cm×40cm的卧碑。花坛葬即在服务单位内的花坛葬区域进行骨灰安葬。安葬深度≥0.5m,对开挖的墓穴自然回填、不硬化、不留坟头,恢复花卉种植地原貌,可在花坛上设置铭牌或标识。壁葬即:在服务单位修建的生态环保壁葬设施内安葬骨灰。将骨灰盒嵌入墙壁,以小型壁龛形式安置,统一规划布局。 

  3.节地生态安葬的奖补标准:明确了骨灰深埋给予一次性奖补3000元/例;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给予一次性奖补2000元/例,壁葬给予一次性奖补600元/例。 

  4.申请程序和资料。明确了奖补申请程序,由申请人(逝者近亲属或生前意愿的受托人)在60日内,向服务单位提交相关材料,提出奖补申请;服务单位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报送至当地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复核通过后,将奖补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此外《办法》还对经费保障、档案管理、监督检查、追责情况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 

  五、范围期限 

  自2025年4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     

  六、注意事项 

  无 

  七、关键词 

   节地生态安葬 葬式 奖补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管光熠,联系电话:0598-3607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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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目的

  《办法》是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模式,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提高群众对节地生态安葬的知晓率和认同感,引导我市群众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 

  二、制定依据 

  市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民事〔2018〕1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草拟《办法》。 

  三、工作进展 

  本《办法》由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草拟,2025年4月16日至4月25日期间,向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等15个相关部门、永安市交发集团、永安市陵园管理所、福建惠安县富士石材有限公司等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2条,采纳2条,我局根据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办法》。 

  四、主要内容 

  《办法》对生态安葬奖补对象范围、葬式标准、奖补标准、申请程序及资料清单以及其他要求做了详细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1.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的对象范围:具有本市户籍,去世后实行火葬,并在本地的服务单位进行节地生态安葬的逝者近亲属或生前意愿的受托人。 

  2.节地生态安葬的葬式标准:明确了骨灰深埋、树葬、草坪葬、花坛葬、壁葬等节地生态葬式的具体执行标准。骨灰深埋即骨灰不装盒或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深埋且不硬化、不留坟头、不立碑,在服务单位指定区域将骨灰不装盒(采用可降解材料打包)或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深埋(1.2m以上),将开挖后的墓穴自然回填、不做硬化,回填后不留坟头、不立碑,恢复自然原貌,服务单位能根据可持续发展原则合理重复使用该区域。树葬即在服务单位内的树葬区域进行骨灰安葬。采用可降解容器,将骨灰埋入地下深度为≥0.5m,在地面种植树木,不硬化、不留坟头,可设置长宽不超过30cm×40cm的卧碑。草坪葬即在服务单位内的草坪葬区进行骨灰安葬。将骨灰安葬于草坪之下,埋葬深度≥0.5米,每个墓穴占地面积≤0.5㎡,地表草坪保持完整美观,可设置长宽不超过30cm×40cm的卧碑。花坛葬即在服务单位内的花坛葬区域进行骨灰安葬。安葬深度≥0.5m,对开挖的墓穴自然回填、不硬化、不留坟头,恢复花卉种植地原貌,可在花坛上设置铭牌或标识。壁葬即:在服务单位修建的生态环保壁葬设施内安葬骨灰。将骨灰盒嵌入墙壁,以小型壁龛形式安置,统一规划布局。 

  3.节地生态安葬的奖补标准:明确了骨灰深埋给予一次性奖补3000元/例;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给予一次性奖补2000元/例,壁葬给予一次性奖补600元/例。 

  4.申请程序和资料。明确了奖补申请程序,由申请人(逝者近亲属或生前意愿的受托人)在60日内,向服务单位提交相关材料,提出奖补申请;服务单位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报送至当地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复核通过后,将奖补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此外《办法》还对经费保障、档案管理、监督检查、追责情况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 

  五、范围期限 

  自2025年4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     

  六、注意事项 

  无 

  七、关键词 

   节地生态安葬 葬式 奖补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管光熠,联系电话:0598-3607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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