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问答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2025年8月22日,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规〔2025〕3号),解读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于哪些组织?
答:本通知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本方案主要针对哪几方面的进行扶持?
答:一是政策扶持。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综合运用国家现有优惠政策,做大规模,做优品牌,做强产业。二是科技扶持。通过科技赋能主体发展,重点针对优质典型进行扶持,创新完善服务方式。三是人才扶持。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积极壮大强农新生力量。四是基础支持。支持投入基础建设,推动拓展二三产业,延伸产业发展链条,鼓励参与集体建设。五是金融扶持。优先提供信贷支持,创新推出信贷产品,持续优化信贷服务。
三、本方案出台的意义?
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有效的政策鼓励措施,健全保障路径,实现农业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郑晓峰 0598-381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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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研究同意,2025年8月22日,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规〔2025〕3号),解读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于哪些组织?
答:本通知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本方案主要针对哪几方面的进行扶持?
答:一是政策扶持。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综合运用国家现有优惠政策,做大规模,做优品牌,做强产业。二是科技扶持。通过科技赋能主体发展,重点针对优质典型进行扶持,创新完善服务方式。三是人才扶持。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积极壮大强农新生力量。四是基础支持。支持投入基础建设,推动拓展二三产业,延伸产业发展链条,鼓励参与集体建设。五是金融扶持。优先提供信贷支持,创新推出信贷产品,持续优化信贷服务。
三、本方案出台的意义?
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有效的政策鼓励措施,健全保障路径,实现农业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郑晓峰 0598-381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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