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安市司法公证公益援助“福蕾行动计划”项目服务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满足我市留守(困境)儿童在监护权及财产权方面的突出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相关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满足我市留守(困境)儿童在监护权及财产权方面的保障需求,将公证服务全面融入儿童福利工作,为留守(困境)儿童提供全流程、多层次、专业化的司法公证援助,筑牢留守(困境)儿童权益保护的司法屏障,
三、工作进展
12月17日经市民政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开展司法公证公益援助困境儿童服务,12月中旬《永安市司法公证公益援助“福蕾行动计划”项目服务方案》文件初稿向永安市公证处、燕南街道办、燕北街道办、燕东街道办、燕西街道办、槐南镇人民政府及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等6家单位征求意见,以上单位均回函表示无异议,12月25日经市民政局法律顾问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罗志律师进行法律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后,12月26日正式签发。
四、主要内容
1.服务对象。根据永安市“福蕾行动计划”项目方案纳入关爱的留守(困境)儿童。
2.服务内容。
(1)监护权相关综合服务:建立“儿童福利+公证确认”监护监督机制,公证机构对已办理监护权公证的家庭,每季度开展一次实地回访或电话回访,重点核查监护人是否履行生活照料、医疗保障、教育支持等职责。对未达成一致的监护争议,由公证机构协助民政部门进行调解。调解失败的,为当事人提供维权路径指引,协助其准备向法院起诉的材料并对接法律援助中心,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服务。
(2)财产权相关综合服务:公证机构协助民政部门、村(居)组织对接受援助的留守(困境)儿童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梳理,出具《财产权属初步核查报告》,明确财产范围与归属并实行动态管理。针对留守(困境)儿童财产存在容易被挪用、侵占的风险,为监护人、村(居)儿童主任提供相应的财产保护宣传服务,普及“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对涉及留守(困境)儿童的财产纠纷,配合民政部门优先开展调解,推动纠纷双方达成财产返还或补偿协议。针对困境儿童大额财产,为监护人或民政部门提供定制化财产管理方案。
(3)其他相关综合服务:公证机构负责开展不少于4场“法治小课堂”,培育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为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开展不少于1次的专题培训,解读相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规定及开展公证援助摸排的工作技巧与方法。公证人员与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及福蕾项目社工组成联合走访小组,定期对高风险、高需求的留守(困境)儿童家庭进行入户走访,现场提供法律风险评估。
此外《方案》还对服务实施流程方面作出相应规定。
五、适用范围
《方案》适用于永安市“福蕾行动计划”项目纳入关爱的留守(困境)儿童。
六、注意事项
无
七、关键词
留守(困境)儿童 司法公证援助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叶长健,联系电话:0598-3653995
- 图片解读
- 文字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满足我市留守(困境)儿童在监护权及财产权方面的突出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相关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满足我市留守(困境)儿童在监护权及财产权方面的保障需求,将公证服务全面融入儿童福利工作,为留守(困境)儿童提供全流程、多层次、专业化的司法公证援助,筑牢留守(困境)儿童权益保护的司法屏障,
三、工作进展
12月17日经市民政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开展司法公证公益援助困境儿童服务,12月中旬《永安市司法公证公益援助“福蕾行动计划”项目服务方案》文件初稿向永安市公证处、燕南街道办、燕北街道办、燕东街道办、燕西街道办、槐南镇人民政府及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等6家单位征求意见,以上单位均回函表示无异议,12月25日经市民政局法律顾问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罗志律师进行法律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后,12月26日正式签发。
四、主要内容
1.服务对象。根据永安市“福蕾行动计划”项目方案纳入关爱的留守(困境)儿童。
2.服务内容。
(1)监护权相关综合服务:建立“儿童福利+公证确认”监护监督机制,公证机构对已办理监护权公证的家庭,每季度开展一次实地回访或电话回访,重点核查监护人是否履行生活照料、医疗保障、教育支持等职责。对未达成一致的监护争议,由公证机构协助民政部门进行调解。调解失败的,为当事人提供维权路径指引,协助其准备向法院起诉的材料并对接法律援助中心,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服务。
(2)财产权相关综合服务:公证机构协助民政部门、村(居)组织对接受援助的留守(困境)儿童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梳理,出具《财产权属初步核查报告》,明确财产范围与归属并实行动态管理。针对留守(困境)儿童财产存在容易被挪用、侵占的风险,为监护人、村(居)儿童主任提供相应的财产保护宣传服务,普及“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对涉及留守(困境)儿童的财产纠纷,配合民政部门优先开展调解,推动纠纷双方达成财产返还或补偿协议。针对困境儿童大额财产,为监护人或民政部门提供定制化财产管理方案。
(3)其他相关综合服务:公证机构负责开展不少于4场“法治小课堂”,培育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为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开展不少于1次的专题培训,解读相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规定及开展公证援助摸排的工作技巧与方法。公证人员与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及福蕾项目社工组成联合走访小组,定期对高风险、高需求的留守(困境)儿童家庭进行入户走访,现场提供法律风险评估。
此外《方案》还对服务实施流程方面作出相应规定。
五、适用范围
《方案》适用于永安市“福蕾行动计划”项目纳入关爱的留守(困境)儿童。
六、注意事项
无
七、关键词
留守(困境)儿童 司法公证援助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叶长健,联系电话:0598-3653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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