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无人机坠物狩猎”方法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林长办公室关于深入排查、彻底清除张网捕鸟、拉电猎兽等禁用猎捕工具的提示函》(闽林长办函〔2025〕7号)的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针对新兴的“无人机坠物狩猎”行为,永安市人民政府出台此通告,以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平衡与公共安全。
二、目标任务
1.生态保护层面:“无人机坠物狩猎”对鸟类、兽类等野生动物的生存威胁极大,此禁令能有效遏制该行为,减少对本地野生动物种群的伤害。
2.公共安全层面:无人机高空投放锐器的行为存在不可控风险,可能误伤群众、损毁财产,禁令可消除此类安全隐患。
3.执法实践层面:该政策细化了禁用猎捕方法的范围,为基层执法提供了明确依据,有助于提升打击非法猎捕行为的精准性。
三、工作进展
文件发布之日起,将禁止“无人机坠物狩猎”纳入日常巡查,并对重点林区开展针对性巡护。
四、范围期限
本通告与《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永政规〔2025〕6号)一并执行,有效期至2030年6月30日。
五、主要内容
本通告明确将“无人机坠物狩猎”列为禁止使用的猎捕方法,具体指:
利用无人机挂载热成像镜头等设备,搜索、跟踪、锁定野生动物。
从空中投放钢钎等锐器或其他物体,对野生动物实施猎捕。
六、联系电话
永安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0598-3801833。
- 图片解读
- 文字解读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林长办公室关于深入排查、彻底清除张网捕鸟、拉电猎兽等禁用猎捕工具的提示函》(闽林长办函〔2025〕7号)的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针对新兴的“无人机坠物狩猎”行为,永安市人民政府出台此通告,以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平衡与公共安全。
二、目标任务
1.生态保护层面:“无人机坠物狩猎”对鸟类、兽类等野生动物的生存威胁极大,此禁令能有效遏制该行为,减少对本地野生动物种群的伤害。
2.公共安全层面:无人机高空投放锐器的行为存在不可控风险,可能误伤群众、损毁财产,禁令可消除此类安全隐患。
3.执法实践层面:该政策细化了禁用猎捕方法的范围,为基层执法提供了明确依据,有助于提升打击非法猎捕行为的精准性。
三、工作进展
文件发布之日起,将禁止“无人机坠物狩猎”纳入日常巡查,并对重点林区开展针对性巡护。
四、范围期限
本通告与《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永政规〔2025〕6号)一并执行,有效期至2030年6月30日。
五、主要内容
本通告明确将“无人机坠物狩猎”列为禁止使用的猎捕方法,具体指:
利用无人机挂载热成像镜头等设备,搜索、跟踪、锁定野生动物。
从空中投放钢钎等锐器或其他物体,对野生动物实施猎捕。
六、联系电话
永安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0598-380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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