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无人机坠物狩猎”方法的通告》的政策问答

日期:2026-05-13 17:06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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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2025年4月22日,永安市人民政府印发《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无人机坠物狩猎”方法的通告》,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无人机坠物狩猎”?为什么要专门禁止这种行为?

  “无人机坠物狩猎”是指利用无人机挂载热成像镜头等设备搜索、跟踪、锁定野生动物,然后从空中投放钢钎等锐器或其他物体进行猎捕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对野生动物资源构成极大威胁,还因为从空中投放物体存在不可控的公共安全风险(如误伤行人、家畜或损坏财物),因此被《通告》明确列为禁止使用的猎捕方法。

  二、在林区合法使用无人机巡护、摄影或科研,会不会被误认为“无人机坠物狩猎”?

  不会。本通告禁止的是以猎捕野生动物为目的、从空中投放物体的行为。正常的无人机巡护、摄影、科研等活动,只要不携带和投放猎捕用物体、不以搜索跟踪野生动物进行猎捕为目的,就不属于禁止范围。但需注意,若在禁猎区、禁猎期内使用无人机惊扰野生动物,仍可能违反其他野生动物保护规定。

  三、如果违反本通告,使用无人机坠物进行狩猎,会面临什么法律后果?

  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包括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吊销相关许可证或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因从空中投放物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还须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四、联系电话

  永安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0598-380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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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2025年4月22日,永安市人民政府印发《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无人机坠物狩猎”方法的通告》,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无人机坠物狩猎”?为什么要专门禁止这种行为?

  “无人机坠物狩猎”是指利用无人机挂载热成像镜头等设备搜索、跟踪、锁定野生动物,然后从空中投放钢钎等锐器或其他物体进行猎捕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对野生动物资源构成极大威胁,还因为从空中投放物体存在不可控的公共安全风险(如误伤行人、家畜或损坏财物),因此被《通告》明确列为禁止使用的猎捕方法。

  二、在林区合法使用无人机巡护、摄影或科研,会不会被误认为“无人机坠物狩猎”?

  不会。本通告禁止的是以猎捕野生动物为目的、从空中投放物体的行为。正常的无人机巡护、摄影、科研等活动,只要不携带和投放猎捕用物体、不以搜索跟踪野生动物进行猎捕为目的,就不属于禁止范围。但需注意,若在禁猎区、禁猎期内使用无人机惊扰野生动物,仍可能违反其他野生动物保护规定。

  三、如果违反本通告,使用无人机坠物进行狩猎,会面临什么法律后果?

  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包括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吊销相关许可证或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因从空中投放物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还须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四、联系电话

  永安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0598-380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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