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永安市培育先进碳材料产业链链主企业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2026年5月9日,我市开展2026年度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线上抽查工作,发现《永安市培育先进碳材料产业链链主企业实施意见》(永政规〔2024〕4 号)部分条款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标准。并交由工信局核实整改,工信局按照整改要求,提请永安市人民政府废止该文件。
二、目标任务
全面清理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符的涉企产业扶持政策,规范全市产业扶持类规范性文件管理,消除原有文件中不符合市场公平竞争规则的条款,杜绝差异化、倾斜性政策壁垒,保障辖区内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维护全市统一、公平、开放的市场经营环境。
三、工作进展
经我市相关部门沟通,依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开展工作。 5月29日经永安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6月3日经永安市财政局合法性审查通过后,分别于6月30日、7月9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废止《永安市培育先进碳材料产业链链主企业实施意见》。7月17日永安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永安市培育先进碳材料产业链链主企业实施意见》的通知》(永政规〔2026〕11号)。
四、范围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废止。
五、主要内容
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第783号)第十条第二项“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处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以直接确定受益经营者或者设置不明确、不合理入选条件的名录库、企业库等方式,实施财政奖励或者补贴”的审查标准等。正式废止《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安市培育先进碳材料产业链链主企业实施意见的通知》(永政规〔20244号)。
六、注意事项
文件废止后,原文件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即告终止,不再办理。
七、关键词诠释
先进碳材料、链主企业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林臆宏 联系电话:0598-3633805
- 图片解读
- 文字解读
一、背景依据
2026年5月9日,我市开展2026年度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线上抽查工作,发现《永安市培育先进碳材料产业链链主企业实施意见》(永政规〔2024〕4 号)部分条款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标准。并交由工信局核实整改,工信局按照整改要求,提请永安市人民政府废止该文件。
二、目标任务
全面清理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符的涉企产业扶持政策,规范全市产业扶持类规范性文件管理,消除原有文件中不符合市场公平竞争规则的条款,杜绝差异化、倾斜性政策壁垒,保障辖区内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维护全市统一、公平、开放的市场经营环境。
三、工作进展
经我市相关部门沟通,依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开展工作。 5月29日经永安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6月3日经永安市财政局合法性审查通过后,分别于6月30日、7月9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废止《永安市培育先进碳材料产业链链主企业实施意见》。7月17日永安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永安市培育先进碳材料产业链链主企业实施意见》的通知》(永政规〔2026〕11号)。
四、范围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废止。
五、主要内容
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第783号)第十条第二项“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处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以直接确定受益经营者或者设置不明确、不合理入选条件的名录库、企业库等方式,实施财政奖励或者补贴”的审查标准等。正式废止《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安市培育先进碳材料产业链链主企业实施意见的通知》(永政规〔20244号)。
六、注意事项
文件废止后,原文件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即告终止,不再办理。
七、关键词诠释
先进碳材料、链主企业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林臆宏 联系电话:0598-363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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