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政策解读
一、开展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的背景是什么?
答:今年7月,国家印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对规范校外培训提出明确要求。11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对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项目鉴别提供了根本遵循。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减”工作要求,加强对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项目鉴别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充分借鉴上海等地市先进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福建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
二、《鉴定指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该《指南》适用于面向中小学生(含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实施校外培训的机构;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实施培训服务的机构,参照执行。
三、鉴定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对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从严规范。深刻领会贯彻中央“双减”政策精神,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属地行政管理责任,明晰界线、从严要求、规范程序,体现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坚持科学严谨。充分依靠专家力量,尊重学科规律和教学规律,综合培训项目的实际情况,立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给出客观、公正、独立的专业鉴别意见,确保科学与严谨。三是坚持统筹协调。加强主管部门之间横向配合、地市之间协同推进,坚持“一盘棋”,避免在实践中出现“低洼区”“空白区”“矛盾区”。积极研究和应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创新,在实践中完善制度和机制。
四、学科类培训有哪些鉴定指标?
答:主要从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评价方式等维度进行综合考量,如符合以下特征,即判定为学科类培训项目。一是培训目的:以学科知识与技能培训为导向,主要为提升学科学习成绩服务。二是培训内容:主要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学习内容。三是培训方式:重在进行学科知识讲解、听说读写算等学科能力训练,以预习、授课和巩固练习等为主要过程,以教师(包括虚拟者、人工智能等)讲授示范、互动等为主要形式。四是结果评价:对学生的评价侧重甄别与选拔,以学习成绩、考试结果等作为主要评价依据。
五、如何进行培训服务类别鉴定?
答:对校外培训服务类别的鉴定,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第一步,分级建立鉴别专家委员会。建立省、市、县三级鉴别专家委员会,分别由本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成立。委员会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课程、教学等方面专家,文旅、体育、科技和人社等部门分别推荐的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劳动技术类培训机构的行业专家,以及法律顾问等人员参与组成。第二步,机构自主提出鉴别申请。不明确属于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可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鉴别确认。第三步,属地专家委员会实施鉴别。培训机构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培训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步鉴别意见,经专家委员会集体审议通过后形成鉴定报告,报本级有关职能部门。第四步,鉴别结果备案和审阅。专家作出的鉴别报告作为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要工作参考,需明确“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鉴别结果应报设区市教育局备案。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本级专家委员会对县(市、区)备案的鉴别结果进行审阅,及时纠偏矫正,确保本地区标准和操作步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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